1.每年向党支部全体党员报告1次工作情况。(佐证:党支部记录本)
2.每年与党支部每名党员干部谈心谈话不少于1次。(佐证:个人记录本)
3.每年就本人履行党支部书记职责情况向机关党委述职,接受评议和考核。(佐证:党委记录本、个人述职报告)